关于建立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工作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
2014-08-27 16:03:53          编辑:东安 | 作者:佚名          浏览量:8343

东创国文〔2014〕2号

 

各责任单位:

为切实推动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工作,加强信息交流,县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建立信息报送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人负责

各单位要加强对信息报送工作的领导,创建工作分管领导具体组织、协调、领导本单位的信息工作。确定1名同志作为本单位兼职信息员,具体负责所在单位的信息采集、筛选、加工、上报、传输、反馈和存储工作以及提出改进信息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信息员的姓名、职务、电话、信息报送邮箱请于7月15日前报县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联系人:张明,邮箱:dawmxc@163.com)。

二、报送范围

1、本单位近两年有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大活动、工作举措实施情况;

2、本单位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工作的任务分工而制定的详细方案和具体措施;

3、本单位在推进全国文明县城创建工作中的重大活动部署与进展情况;

4、有关全国文明县城创建工作好的做法、措施和建议;

5、在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工作方面的新思路、新举措、好典型以及取得的工作成绩和成功经验;

6、其他需要报送的重要情况。

三、报送要求

1、报送信息要突出“新”、“实”、“快”、“精”,即信息要有新情况、新内容;内容要真实,主题明确,文题相符,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反馈信息要及时、快捷;文字精炼,数据准确,典型情况要深入、提炼。

2、所报送的信息必须经过单位负责同志审核把关。

3、白牙市镇、县城管局、县卫生局每月至少向创建办报送5条以上信息,县直其他单位每月至少报送2条信息。

4、采取重要信息约稿制度。各单位对创建办专题约稿的信息要按时限和要求认真编写,并根据需要作必要的补充和后续报送。

5、涉密信息要遵守国家相关保密规定。

四、报送渠道

为保证信息的时效性,各单位均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送信息文档,地址为:dawmxc@163.com,格式要求为word文档,报送信息的电子邮件必须相对固定,并在邮件中注明报送单位、信息员姓名。

如必须通过书面报送的,可传真或邮寄报送至县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传真:0746-4212242 。

五、采用方式

1、县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东安县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工作简报》根据需要对报送信息稿予以刊载。

2、推荐至《永州日报》、永州广播电视台采用报道。

3、县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工作指挥部办公室通过信息报送专网向省市文明委、省市文明办、省市文明网、《湖南日报》、中国文明网等新闻媒体报送。

六、考核评比

自8月份开始对各单位信息报送情况进行统计,每月对报送信息和采用信息的数量进行一次通报。年终进行评比,评比结果纳入对各单位的考核指标,对信息报送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责任到人,保质保量地做好有关信息报送工作,齐心协力为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工作作出应有贡献。

 

 

东安县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14年7月9日

 

 

                                                    

东安县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14年7月9日印发    

(共印220份)

责编:东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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